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具有市中区、历下区、历城区、天桥区、长清.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3、持有《济南市居住证》;4、在市中区、高新区、历城区、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无住房;5、单身人士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6、外来务工家庭在市中区、历城区、历下区、天桥区、长清区、槐荫区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法律依据:《济南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 第一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一)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就业;(二)签订劳动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至申请之日,在本市连续缴存养老、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 上(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三)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四)申请家庭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弓l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除上述条件外,单身人员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住房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