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月12日起要有重污染来临吗?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月12日至1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本次重污染过程从太行山及燕山山前城市地区形成,污染范围不断扩展,程度逐渐增强,河北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相关城市污染较重、持续时间较长。根据预测预报结果,预计1月13日至15日,京津冀中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地区将出现重度污染。其中15日,区域污染程度最重,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临汾、德州、郑州等城市PM2.5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甚至超过250微克/立方米。16日,受东北高压影响,部分城市污染形势有所缓解,17日,气象条件再次转为不利,空气质量再次转差,18日,受西北冷空气过境影响,污染过程逐步缓解。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环保部将加密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及时通报预测结果,指导各地开展应对工作。
京津冀为什么将出现较大范围污染?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监测中心最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预计3月25-28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将出现一次较大范围的污染过程。针对上述情况,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组织专家对本次过程的空气质量形势进行了预测分析。进入3月下旬,华北地区已是初春景象,大气环流形势活跃,随着副热带高压北抬,气温不断升高,以偏南风、偏东风为主的暖湿气流将大量水汽输送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容易出现静稳、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考虑随着采暖期的结束,秋冬季错峰生产的各类工业企业开始恢复生产,在民用采暖排放减少的同时,工业生产和货物运输排放显著增加。由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公路为主的交通运输结构特点,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仍处在高位。针对本次污染过程,预测预报结果显示,3月25日开始,高空大气环流形势稳定,且中层不断升温,区域扩散条件不利,受近地面偏南风及凌晨逆温影响,污染物将在京津冀中部、渤海湾中北部城市及辽中城市群逐渐累积。26日,不利气象条件持续,随着大气中层温度逐渐升高,清晨逆温进一步增强。27日,大气中层温度继续升高,京津冀中部预计出现全天逆温过程,且凌晨相对湿度增大,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预计污染区域持续,并可能扩大到太行山东侧沿线城市。28日,相对湿度在凌晨再次出现短时高值,同时可能受到东北方向污染回流影响,预计污染在京津冀中部、渤海湾中部沿岸城市及太行山东侧沿山城市进一步汇聚。29日,受东北方向冷空气影响,京津冀中部污染过程结束,京津冀南部及河南等下风向城市受污染过境影响,可能出现短时中至重度污染。同时,由于春季昼夜温差较大,区域空气质量可能呈现比较显著的日变化特征,且季节转换期间大气环流形势多变,后期的污染缓解形势有待进一步跟踪研判。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六省市发函,建议做好近期大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收官工作。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郑州、济宁等3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发布橙色预警,及时采取减排措施,并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将针对本次污染过程持续开展专家会商,积极研判污染态势,分析污染成因,及时向公众发布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