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职责
法律分析:纪委的职责是: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3、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4、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5、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纪委的职责
纪委主要工作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的监督条例(试行)》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以及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大案要案和纠风等相关工作。(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学院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检查督促该体系各项任务的完成,从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案件。(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教职工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五)负责纪检工作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工作。(六)组织指导全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七)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承办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核实办公,原纪检组织被赋予了监察职能。总体来说,纪检监察主要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三方面。综上问题所述,纪委的主要职责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相关体系的完成和建立等,主要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和保证纪律的公平公正。建议需要的人熟读记忆于心。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五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纪检和纪委的区别
1、职责不同: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2、依据不同:纪委工作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监察机关所依据的法律是《宪法》。 3、对象不同:纪委处理的对象是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法律依据:《宪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纪检和纪委的区别
法律分析:1、职责不同: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2、依据不同:纪委工作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监察机关所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对象不同:纪委处理的对象是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纪检委是干什么的
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但服从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做好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2、做好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引导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3、做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6、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措施。7、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8、协助党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等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校纪委和本单位党组织汇报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扩展资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负责党内日常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支部纪检委员站在监督执纪第一线,承担着负责本支部党内监督的重要任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关口”,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支部党建工作的落实。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要敢抓敢管,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参考资料中国纪检监察报——扎实做好支部纪检工作
纪委是干什么的
【法律分析】: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中央纪委是纪律检查部门,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服从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