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MPIRE HOLMES

时间:2024-10-30 12:38:24编辑:小星

福尔摩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或译为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血字的研究》及其衍生作品中的男主角。福尔摩斯自称是顾问侦探(Consulting Detective),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突出,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虽然对结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谊,坚持己见,但也不乏幽默感(有时会开些玩笑,如《海军协定》)。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王冠宝石案》),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诺伍德的建筑师》),平日里冷静、不易动感情,自负有时接近狂妄(用自己超强的演绎推理愚弄警方以此作乐),但不寻求名望(允许警方拿自己的成绩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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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电子书免费下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uhUQ7oHwwN0IiGqHOKM4A 提取码: ij5q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突出,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几点不一样的感受

最近在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看了好几个故事,有几点感想。

1、小说发布于1887年,书中第一个故事就提及了共济会这个神秘组织。这是以罗斯柴尔德家族为代表的金融组织,据说掌控着全球金融。感兴趣的盆友,可以关注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何新的微博,对共济会研究颇深。

2、最开始的几篇故事当中,就有两篇故事的案件主角在英国殖民地有着不光彩的发家史,最后不得善终……

才看了几篇故事,让我感觉作者似乎是反黑反殖民的正义人士……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1》随记

齐帆齐微课



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从1(血字的研究)开始看起。记录一下我已经看过的内容,培养一下阅读习惯。


从阿富汗战场退下来的第五枪团助理军医华生,因为受伤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伤好后又染上了印度瘟病伤寒,病好后十分憔悴,赢弱不堪,被送返回英国。

生活的拮据让华生医生在旧友小斯坦佛的介绍下,认识了正在找合租房的福尔摩斯。

第一次见面是在医院的化验室,福尔摩斯正在做着血红蛋白的实验。两人握手打招呼后,福尔摩斯第一句话就是“我看的出,你去过阿富汗。”

华生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好奇,想利用住在一起的时间,好好了解福尔摩斯这个人。

福尔摩斯身体瘦削,六英寸多高,身材颀长。目光炯炯有神(茫然若失时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让他显得机警而果断。方方的下颚略微凸出,表明他有坚韧的毅力。

华生整理出的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暂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片面,但对莨蓿制剂和鸦片非常了解;对毒剂具有一般知识,但对实用园艺学一无所知。

6.地理学知识--限于实用。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散步时曾把泥点儿溅在了裤子上,根据泥点儿的颜色和硬度他能告诉我是在伦敦还是在别的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精确,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十分广博,他熟悉近一个世纪发生的几乎所有恶怖事件。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用棍棒,精于刀剑拳术。12.具有丰富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

对于某些领域的知识贫乏,福尔摩斯解释说:

如果说一开始华生对福尔摩斯所说的观察与推理抱持深刻怀疑的话,那么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则让华生对福尔摩斯由衷信服。

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无人居住的房子里出现一具男尸,尸体衣装整齐,口袋里装有名片,案发现场既无打斗抢劫的迹象,也未发现能证明任何死亡原因的证据。屋里虽然有几处血迹,但是死者身上并无任何伤痕。

死者是如何进入空屋的?伦敦警察是百思不得其解,对于案情深感棘手,于是邀请福尔摩斯帮助查案。

福尔摩斯是步行到那座房子去的,他先从街道开始检查,先是发现了一辆四轮马车的痕迹,接着又发现了乱泥路上的脚印,进入房间后检查死者的身体,发现了死者是中毒而亡,最后根据屋子里留下的脚印和一枚结婚戒指,推断出了是情杀,并锁定凶手。

利用街边的小乞儿们,组建了一支“侦查队,”最终抓获凶手。

关于这场情杀案,起因是死者锥伯二十年前抢了凶手侯波的未婚妻,强娶一个月后未婚妻便抑郁而终;而未婚妻的父亲也在那场抢夺中被死者的秘书斯坦节逊所枪杀。

凶手杰弗逊•候波为了给未婚妻报仇,先是在深山老林里躲避了四年。后来的日子里一直在追踪着锥伯和斯坦节逊,为了报仇,侯波过的非常艰辛,为了凑够追踪的路费,他什么活都干过。兜兜转转十几载,最后还是手刃了仇人,报完仇后的侯波死于动脉血瘤破裂,走的时候他的表情很平静,脸上露着笑容。

在这场情杀案里,福尔摩斯用了 推理方法中的第二种回溯法(日常生活中,通常用到的都是往前推理法,往往忽略回溯法。)

然后又用了 侦探学分支中的足迹学(最重要但又最容易被人忽略)和排除法(排除其他不合理的假设。)

从现场的脚印中判断为情杀案,因为凶手作案很从容,在屋子里到处都留下脚印,而且一直都在现场,只有仇杀才需要这么处心积虑的报复手段。

福尔摩斯的精彩推理,对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应,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仔细观察并了解,因此,他对案情的判断都能列出令人信服的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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