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连划11车

时间:2024-10-07 10:13:47编辑:小星

“熊孩子”划车,家长要承担责任吗

网传广东东莞某小区的宝马、林肯、奔驰等数十台车辆被4个小孩划伤,累计车损达150万元。

“熊孩子”闯了祸,他们自己肯定没有赔偿的能力,那么这个责任家长需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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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员先跟大家讲讲这个已经判罚的真实案例。

去年9月,赵先生就爱车被划伤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明和父母赔偿车辆维修费1500元。

原来,赵先生停在小区停车位中的车辆被小明和另外一名幼童划伤,车辆经由4S店维修,共花费3000元。其中一名幼童的家长已经向赵先生赔偿1500元,但小明的家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赵先生故起诉要求小明及其家长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现场监控视频、车损照片基本能够证实小明与另一幼童在赵先生车辆附近玩耍时,手持异物在车身上划动,进而导致车身出现多处划痕,故小明应当对赵先生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小明、小明的父母应向赵先生赔偿车辆维修费1500元。


普法员想说的是:公民的财产是应该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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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东莞的这个案例中,根据网传的信息这次划车的4个孩子已经十几岁,具备了一定的常识和判断对错的能力。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和指引者,除了保护他们不受伤害,更应该引导他们成长,真正承担起教育的重任。“熊孩子”闯了祸,自己并没有赔偿的能力,最终还是需要家长承担。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儿童玩耍划伤他人车辆、损坏车标或者伤害小动物、毁坏他人财物的情况并不罕见。普法员建议广大家长对儿童的不当行为一定要加以关注、适当引导,避免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也避免儿童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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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犯错父母买单,在法律上也是有据可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熊孩子一口气划伤了40多辆车,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哪个责任大?为什么?

“熊孩子”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因为我们在很多场合都能看到他们的声音,例如在餐厅里把饮料和食物撒得到处都是的那肯定是熊孩子,在影院里所有人都安安静静的,只有他们在大声喧哗和吵闹。那么“熊孩子”的调皮捣蛋,不讲道理,我们应该把其责任归咎为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呢?那肯定是家庭教育了,因为父母永远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孩子调皮捣蛋,幕后肯定是有纵容型父母很多孩子在公共场合不守秩序,调皮捣蛋,很多人都会把矛头单纯指向这个孩子,认为这个孩子品性,道德不好,其实品性道德不好的并不是他们,因为孩子只是一张白纸,他在什么环境下就会长成什么样子。那些品性道德不好的孩子, 幕后其实是纵容型父母。而其父母的修养,道德感也大多不强。很多大人,自己在平时生活中就是那种吊儿郎当,不拘小节的性格,然后带孩子去公共场合,孩子捣乱调皮时,他们也会以“孩子只是小,孩子不懂事”为理由和借口,纵容孩子的各种恶习,殊不知,他们不去加强自身道德感和秩序感的提高,也不去阻止孩子的不良行为,对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二,孩子小就一味纵容,会影响他们今后的品性古语有言,“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孩子小时候缺乏管教,没有好的品德和修养的熏陶,他们长大后品性也会得不到修正,父母和孩子的第一看护者永远对孩子起到最重要的作用,而学校在教育孩子的品德上虽然也有义务,但是学校的作用也是要建立在家庭教育之上的,缺乏家庭教育去谈学校教育是空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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