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线上培训

时间:2024-10-03 20:19:41编辑:小星

线上培训政策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第十一条 建立黑白名单。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黑白名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布,及时更新。


线下培训机构政策的内容

法律分析:出台《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法律依据:《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培训,提高教育教研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国家对在线教育出台的政策

法律分析:教育部颁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号意见》,到2022年,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广大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数育资源硬盖面的有效机制,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变,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教师数学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优化,学校办学水平普遍提升,区域、城乡、校标差距有效弥合,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法律依据:《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意见》 三、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一)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构建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允许购买并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资源,探索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并在部分学校先行先试。鼓励加大投入和教师培训力度,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等。完善在线教育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监管、市场准入等制度规范,形成高质量线上教育资源供给。(教育部牵头负责)(二)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以互联网优化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患者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探索完善线上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支持平台在就医、健康管理、养老养生等领域协同发展,培养健康消费习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在线办公环境,在部分行业领域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满足日常性多方协同工作、异地协同办公需求,有效支撑工作效率提升、业务协同模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方式变革。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为在线办公提供有效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国家保密局、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促进形成政企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结合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健全政府社会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政企数字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带动物资流、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有力支撑城市应急、治理和服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电路网等城市设施智慧化改造。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生产力布局,加快推进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

国家对线上教育出台的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校外线上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助力学生的成长发展。二是坚持依法规范。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细化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予以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协同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立足信息化时代大背景,吸收借鉴校外线下培训机构管理经验,“用互联网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备案审查、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加强监管的流程,有计划、分步骤开展规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教育部针对校外培训的标准来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一些课余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和学生生长发育规律,开展应试培训,增加了学生课余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成为一个牟利的行业。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使校外教育培训回到育人的正常轨道。这为规范校外在线培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依据。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不仅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同时也对网络教育的监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到线上发展迅速,为中小学生提供了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培训平台有粗俗有害的信息和与学习无关的游戏;有的培训内容应试、超标准、提前,违反教育规律;学科培训师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础教育教学能力;部分培训预付款过高,合理退款困难,用户消费风险高。这些问题不利于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增加了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民众反应强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校外网络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帮助学生成长和发展。基于信息时代的背景,我们应该借鉴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经验,利用互联网解决互联网问题。采用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归档、审查、逐一检查、全面改进、加强监督的程序,循序渐进地进行规范化、规范化的步骤。

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校外培训材料不得超前,你支持这一规定吗?

教育部在今年发布了不少的信息,其实有一条要求中小学校外培训材料不得超前,我支持这一规定,不能给学生太大的压力。一、超前让学生太累 其实就目前学生的学习状态来看都是被学习占据,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学习,如果自己所学的还超前会让他们十分的累。本来在学校就是按照了教育部的规划进行,要想消化掉学到的知识都是很难的,再去学习其他的内容会让他们觉得很痛苦。二、按照正常的步骤走便好 教育部既然按照了每一个年纪发布了材料,就应该按照课本进行编制,太超前了会让孩子适应不了。孩子的童年是无可复制的,我们应该让他在中小学的时候相对不用感受到那么大的压力,按照的完成自身所学的知识就好。即使到校外补课,都应查漏补缺,而不是让自己的孩子去接触超前的知识,这样只会让孩子更加的成熟,并且会让孩子感受不到同龄人的快乐。三、容易导致学生群体混乱 其实对于学生而言学习是头等大事,但是快乐的学习才会让效率更好,这样才会让人觉得很轻松。学生群体都是一个集体,如果出现很多超前学习的孩子,那么老师在课堂上的讲课就显得不重要,很多孩子就会不关心老师的讲课,会变得力不从心。 我十分的不赞成校外培训材料超前,这样会给孩子很大的压力,孩子在成长的过程还是快乐比较的重要。学习固然重要,但是不是决胜的关键,需要孩子自己去领会,很多时候并不是强加在孩子身上就可以得到想要的结果。在孩子学习这件事情上,我认为张弛有度才会帮助孩子更好的成长,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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