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哪家医院好?
在中国百强医院榜单中,重庆共有5家医院入围了百强,依次是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南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当然,重庆这5家医院,都有顶尖的医疗实力。【摘要】
重庆哪家医院好?【提问】
在中国百强医院榜单中,重庆共有5家医院入围了百强,依次是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南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当然,重庆这5家医院,都有顶尖的医疗实力。【回答】
请问重庆耳科哪个医院最好【提问】
皮肤科哪家医院最好【提问】
亲 这些医院都是全国百强医院 各个科室都好【回答】
重庆三甲医院名单_重庆三甲医院名单有哪些?
重庆共有36家三甲医院,其中位于主城区域内三级甲等医院共计18家,位于区县有16家,分别为:1、重庆市人民医院2、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4、解放军第958医院5、江津区中心医院6、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7、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8、陆军特色医学中9、重庆市中医院10、武警重庆总队医院11、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12、重庆市肿瘤医院13、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4、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5、重庆市九龙坡区中医院16、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17、重庆市九龙坡区中医院18、重庆市妇幼保健院19、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20、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21、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2、开州区人民医院23、重庆三峡中心医院24、铜梁区中医院25、垫江县人民医院26、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28、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29、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30、长寿区人民医院31、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32、綦江区人民医院33、垫江县中医院34、永川区中医院35、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36、垫江县中医院到三甲医院做相关的鉴定之后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效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重庆
重庆医保住院报销比例2022
2022重庆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1、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2、居民医保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组成。报销比例为:(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三百元;(2)二级医院六千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六千元报销比例为80%,其中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四百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3)三级医院,县三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报销比例为65%,高于六千元报销比例为80%,而市三级医院起付线为八百元。一万两千元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一万两千元报销比例为7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1.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2.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3. 具体来看,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12月30日,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对《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进行了解读。按照《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