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财务软体里面采购入库单可以直接生成记账凭证吗?请高手指点。
用友财务软体里面采购入库单可以直接生成记账凭证吗?请高手指点。 采购入库单生成凭证: 采购入库单在存货核算模组业务核算下面进行正常单据记账,然后即在存货核算模组的财务核算下生成凭证。(全月平均法需要在仓库期末处理之后再生成凭证;存货核算里的科目设定可设定出入库单据生成凭证时自动带出的科目) 核销: 首先是采购发票在应付款管理下进行应付单据稽核,稽核后即可在应付款管理【制单处理】生成应付凭证;填制相应付款单并稽核后,即可进行核销处理,相应付款凭证在【制单处理】处生成凭证 用友财务软体里面采购入库单可以直接生成记账凭证吗? 用友财务软体里面采购入库单可以直接生成记账凭证。 1、采购入库单生成凭证: 采购入库单在存货核算模组业务核算下面进行正常单据记账,然后即在存货核算模组的财务核算下生成凭证。 2、核销: 首先是采购发票在应付款管理下进行应付单据稽核,稽核后即可在应付款管理【制单处理】生成应付凭证;填制相应付款单并稽核后,即可进行核销处理,相应付款凭证在【制单处理】处生成凭证。 3、在没收到发票的时候可以在存货核算模组生成应付暂估凭证,发票收到后与采购入库单结算。 用友T3采购入库单怎么生成凭证 存货核算里进行购销存制单 用友软体 采购入库单 因为你生成入库单的时候是copy发货单而不是订单 用友财务软体中填制凭证的问题,请高手指教 这要看你在基本设定中设定的"本人可否稽核自己的凭证",如果可以的话,那你最好用主管身份稽核凭证。 如果不可以的话,那你再增加一个操作者身份,然后以主管身份登入,将其身份设为“主管许可权”,看能否完成稽核。 用友软体的采购模组和总账都结账了,可是采购入库单为什么没有自动生成记账凭证,总账账薄里也没有这笔数 有没有与库存,存货连用? 连用的话,入库单记账了没?记账之后才能生成凭证。 发货单没有参照档案,是不是存货档案的属性没有勾选“内销”? 用友T3怎么删除采购入库单已生成的凭证 采购入库单本来是核算成本的1、.你采购入库单生成凭证应该是 借原材料,贷 物资采购 而 采购发票生成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 贷 应付账款2、如果你核算生成凭证的时候勾上了那个已结算的采购入库单......那么就是 直接采购入库单和发票合并制单借 原材料 应交税金,,,贷 应付账款 这个删不了的,,,,另外,如果您那边不要核算税的话,那么填制普通发票呀,,,不算税的,也就是我上面说的,把应交税金去掉就O了.... 采购入库单、销售出库单要期末处理前生成凭证还是记账之后就可以生成凭证? 采购入库单直接记账之后就可以生成凭证了,出库单除了全月平均法核算的在期末处理后生成凭证,其他的在记账后就能生成凭证了 用友U8可以直接做采购入库单,不能直接做销售出库单 库存管理-选项中 ,把库存生成销售出库单打上勾就可以了 用友8.52中的采购入库单怎样记账? 直接在存货核算下面做正常单据记账,之前记得要做结算业务处理,一边自动处理暂估业务.
用友财务软件里面采购入库单可以直接生成记账凭证吗?请高手指点。
可以。其中的具体步骤如下:1、在用友财务软件里面找到应付款管理窗口,点击凭证处理下的生成凭证选项。2、这个时候会弹出查询条件的对话框,需要选择收付款单这一项并回车确定。3、下一步在选择标志那里输入1以后,点击制单这个图标。4、这样一来如果没问题的话,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实现采购入库单直接生成记账凭证了。
用友t3外部凭证怎么删除
1.把总账中由工资系统生成的凭证取消记账和取消审核;2.进入工资系统打开相应有工资类别|统计分析|凭证查询|删除你要删除的凭证;3.进入总账填凭证模块|进行凭证整理,即可删除想要删除的凭证;4.进入工资系统打开相应有工资类别|工资变动|分摊处理并生成凭证。拓展资料:外部凭证是指:工资管理,固定资产,应收应付,存货核算等模块生成的凭证。 比如,应付款管理中,先做好设置,如采购科目、应付科目,预付科目,税金科目等都设置好,生成的凭证是自动的,即设置成什么样,生成的就是什么样,如果不合要求,可重新设置,或在应付款管理的凭证查询中删除指定凭证。企业所得税取得外部凭证该如何进行税务1.汇算清缴期结束前的税务处理(1)能够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相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2)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3)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2.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的税务处理(1)由于一些原因(如购销合同、工程项目纠纷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主动没有进行税前扣除的,待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5年。(2)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否则,该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追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