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法规

时间:2024-09-09 21:27:16编辑:小星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也即卫生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法制原则,是指贯穿于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和卫生行政关系当中,指导和制约卫生行政立法与实施的卫生法制的基本精神和准则。
和其他法律法规一样,卫生行政法须遵循的原则也很多,但根据不同的层次,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 卫生保护原则:卫生保护原则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人人有获得卫生保护的权利。第二,人人有获得有质量的卫生保护的权利。
2. 预防为主原则: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也是卫生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3.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就是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配置卫生资源,协调卫生保健活动,以便每个社会成员普遍能得到卫生保健。
4. 保护社会健康原则:保护社会健康原则,本质上是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健康利益的关系,它是世界各国卫生法公认的目标。
5. 患者自主原则:患者自主原则是指患者经过深思熟虑就有关自己疾病的医疗问题作出合理的、理智的并负责的自我决定权。
法律依据
《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分析: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从事卫生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各种准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预防为主原则 卫生法实行预防为主原则,首先是由卫生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其次是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卫生保护原则 卫生保护是实现人的健康权利的保证,也是卫生保健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作出修改(一)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修改为“医疗保障”。(二)将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修改为“医疗保障”。将第三款中的“民政”修改为“医疗保障”。

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有多少部

我国颁布的卫生法律有以下9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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