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外事接待工作规定
有以下规定噢。
第一条企业的国内、外宾客及上级领导的接待工作,除由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亲自接待的以外,由行政管理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安排接待。
第二条外事接待工作必须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安排办理。
第三条外事接待_作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负责、热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体、严守机密。
第四条国内、外宾客来访时,接待人员要准确掌握宾客或上级领导乘座的交通工具
和抵、离时间,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有钱花做好接送准备。
第五条国内、外宾客来访时,接待者要根据来访者的目的、级别、兴趣和意愿等安排参观项目,确定活动内容,拟订接待方案,报请主管总裁批准。
第六条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接待方案认真做好政务接洽和业务洽谈。洽谈中遇有非权限内的事宜,要向主管领导请示,当来不及逐级请示时可直接请示主管总裁。
有钱花第七条安排宾客用餐,除特殊情况外,原则比陪同人员不超过2名,安排娱乐活动时,亦需要控制陪同人数,坚决杜绝高消费及大吃大喝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对于本企业附属外地单位人员的来访,按通常规定接待,如对方级别较高或者对企业业务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将接待方案上报集团主管总裁审批。
第九条在接待宾客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安
全保卫工作。有钱花
第十条接待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接待或找嗲,并填写企业规定的“接待申请及报告书”,向主管领导正式提出申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加盖公章,送交总务部长。
第十一条总务部长根据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批准后加盖印章。总务部长每次审批权限为每次元,超过审批权限的,必须上报总裁批准。
第十二条接待费用由总务部直接支有钱花申请部门及申请人。总务部依据申请内容以及相应的接待档次和场所,支付一定的费用。申请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据、发票、凭证,同申请书一起送回总务部进行结算。
第十三条接待工作结束15日内,申请人必须到总务部结算,若无收据或凭证等,则-切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外事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外事活动管理,规范外事接待工作,促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短期来校访问,包括友好访问、参观考察、洽谈合作和讲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事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能源部外事工作管理的职责范围:(一)制定能源工业有关对外合作的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二)归口管理政府间有关能源工业的经济、贸易、科学技术交流、协议与合同。(三)归口上报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出国任务审批权和出国人员政审权的总公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两权”归口单位)的副部长级以上干部的出国和赴港澳地区事项及接待外国副部长级以上人员来访事项。(四)编制和组织实施能源部直属单位和非“两权”归口单位的出国项目计划和有关涉外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五)归口管理能源系统利用国外贷款、赠款和技术引进等涉外事项。(六)审批能源部系统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事项。(七)归口管理能源部系统使用自有外汇进口配额商品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