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录的作者经历
1802年,19岁的欧文在《早晨纪事报》上发表了几篇书信体散文,崭露头角。后来他因病赴欧洲休养,游历了法国、英国和意大利,作了大量旅途笔记,为以后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1809年,他的第一部作品《纽约外史》以“迪德里希·尼克博克”的笔名出版。这是一部具有独特风格的诙谐之作,充分显露出欧文的幽默才能。《纽约外史》出版后,欧文便成为纽约文坛风靡一时的人物。在这之前,美国虽然获得独立已有三十余年,但在文学方面却始终未能摆脱英国的束缚,创作出足以代表这个新兴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作品来。欧文运用本国题材写出的《纽约外史》这部具有民族特色的作品,对于促进美国民族文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1815年,欧文再度赴英。他游遍英国的名胜古迹,怀着对英国古老文明的仰慕和对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向往,写出了著名的《见闻札记》和风格类似的《布雷斯勃列奇田庄》。《见闻札记》是欧文的代表作,包括小说、散文、杂感等32篇,以幽默风趣的笔调和富于幻想的浪漫色彩,描写了英国和美国古老的风俗习惯以及善良淳朴的旧式人物。这部作品在英国出版后,受到欧美文学界的高度重视,奠定了欧文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1826年,欧文到西班牙搜集了许多有关哥伦布的珍贵资料,游历了格拉纳达的名胜,并在阿尔罕伯拉宫逗留了将近三个月。这一切激起了他对研究西班牙历史的兴趣。1929年前后,他写了三部有关西班牙的著作:《哥伦市传》、《攻克格拉纳达》和《阿尔罕伯拉》。在这些作品中,欧文以讲故事的形式,揭露了统治阶级的骄奢淫逸,歌颂了摩尔人为追求自由幸福而进行的斗争。写了《阿尔罕伯拉》之后,欧文的创作热情便衰退了。1832年,他回到了阔别17年的祖国。他的晚年,除了当过几年美国驻西班牙公使外,绝大部分是在家乡度过的。1859年11月28日,欧文与世长辞。美国人民为了怀念这位在文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作家,在纽约下半旗致哀,而欧文的许多优秀作品则被人们传诵至今,成为珍贵的文学遗产。他本人更被尊为“美国文学之父”。
《见闻札记》1000字中文读后感 急需!!
《见闻札记》,作者欧文,是美国人。介绍说这是第一本拥有国际声誉的美国作品,作者也是凭借这本书,享誉欧美,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世上多有名不符实,近两百年,还为人津津乐道,我相信这是实致名归。
我喜欢散文,又偏爱游记,很好奇东西方的游记有何异同,更想知道游记还可以怎样写。说真的,自己写的游记也算不少了,早有点技穷的感觉。我有个缺点,写游记偏爱写景,还非要把景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描绘下来才行,否则就感觉不象游记。临摹风景,往往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记游过程,说说心情可能要轻松多了,所以,我常常在想,也许是时候改变改变,对《见闻札记》就越发思慕。
书名叫《见闻札记》而不叫《旅游札记》是有道理的,就是着重于“见闻”,而不是游观,尽管见闻多是因游观而来,内容就不光是自然风景的浏览和描绘-----事实上,在所有的篇目中,对自然风景的描绘,并不多,甚至很少,严格上真称不上游记或记游之类的题目,更多是作者和朋友交往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感,故见闻两字确实准确。有写人物,有介绍风土人情,甚至还有类似小说的故事。和我心目中主要以描绘风景,记录行踪的游记真是大相径庭;题材多,面更广,手法多样,非常有趣,又极吸引人。真是好文章,的确是好。
宏铭的译文不算尽善尽美,句式较长,表达上有时还不够明晰,多少让文章有点减色,但绝对保留了欧文七八成的神韵:文字典雅,流畅,简练和隽永。文章普遍不长,绝少长篇大论或大段的描绘,简练而丰富,文情并茂,非常优美,内容又极为充实,让人叹止。比如《英国的乡村生活》很大一个题目,分析了英国贵族的品性和气质,多由美丽的乡村薰陶而成,他们热爱乡村,热爱农动,善长持家治园,而又优雅大度,真诚乐观,平易近人。英国乡村之美和英国贵族的良好修养相映成趣,又融洽为一,非常的优雅。我想读了这篇文章,没有人不爱英国的乡村,没有人不认为英国族贵是那样的高雅有礼又明智通达。涉及的问题很大很多,但在作者高度的掌控和浓缩中,剪载得体又层次分明,内容祥实又丰富多姿,文章不过短短三四千字而已,便集景观,人文,历史,风情和知识于一体,知性美和感情美完美的结合,真是大手笔,难怪是名篇。
书的内容更多是记人记事,风景描写极少,有也是多作为故事或人物活动背景而出现,象《英国的乡村生活》这类倾向描写和抒情的篇什占的比例极小,大部分是记人记事的“记叙文”,甚至有的完全可以称为小说的。比如有名的《瑞普温克尔》和《睡谷的传说》,不光是故事,简直就是传奇,引人入胜,又让人疑幻疑真。温克尔就象我国古代千日醉神话翻版,说温克尔偶进了一个山谷,遇到一群长样很异怪的人,喝了几口酒,竟一醉二十年。醒来之后,美国已经独立,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似乎成了陈旧的历史,不合时宜。《睡谷》中流传着一个无头骑士的故事,传说这无头骑士常常在晚上出没,已经有几个人遇上过,极为神秘。故事说一个外来教师和当地一青人“争夺”一个家境富裕的姑娘,那个青人很聪明,在晚上扮成无头骑士把教师吓跑,成功娶了姑娘。这两个故事都是以偏远的山村为背景,描写了宁静的乡村生活,优美的环境,和村民们的朴实,善良和幽默,以夸张,怪诞的想象赋予故事生动离奇的内容,看似荒诞,未曾不是含蓄地批评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与人们陈旧的思想。可以说,《见闻札记》每一篇都富有传奇色彩,动人心弦,却又情真意切,或给人启迪,或给人想象,或给人见闻,无不魅力非凡。其中《寡妇和她的儿子》一篇,就感人至深,任谁看了都会同情寡妇和儿子的悲惨命运。儿子给人拐走当了苦工,丈夫因伤心过度而去世,可怜的老妇女变得无依无靠,让人同情。若干年后,在她早已绝望之后,他失踪的儿子突然回来,已是重病在身将不久人世,不久这可怜人就在寡妇怀中死去。因为家穷,葬礼冷冷清清,连主持的牧师,也只是站在大门口远远作简单的祈,坟地里根本听不见。寡妇当然是悲痛欲绝,几天后也死掉了。作者旁观了这一场冷清而悲惨的葬礼,寡妇的可怜遭遇,寡妇的悲惨结果,作者没作过多的渲染,用很理性的笔触作如实的叙述,却是极为感人,我读这篇时,睛眼都禁不住红了。
让人感动的,不光是悲惨的遇,有时候,崇尚的品性和人格,也同样深深打动人心。《罗斯科》是一个作家,同时也是一位商人,一位银行家,可是生意失败,在他人眼中是潦倒落魄,欧文却给予热情歌颂和评价,说挫折和成败只会增加他的人格魅力,让人显得更加崇高,他所以被同时代被身边的人误解,看不清他的崇高和伟大,是因为哪怕最大的崇高,也是以我们熟悉不过的普通品质为基础构成,难免会被忽略和误解。欧文为罗斯科抱不平,我想可以是对一切庸俗和浅薄的无声控诉,但世界往往就是这个样子。我不知罗斯科在文学上的成就和地位如何,欧文无限敬仰之情,我相信这是真诚且发自内心,也视之为是欧文对崇高或伟大人格的向往和追求。罗斯科也许只是一个符号,代表一切不被理解的不凡人物,寄托着欧文既敬佩也多少有点平之意。而《妻子》简直就是对女性的赞美诗,对女性常人难及的包容和看似柔弱实质坚韧无比的高尚高贵品格,作了热情且极中肯又非常精彩的论述:在顺境时,女人常常显得柔弱依人,但在逆境女人往往变得坚韧无比,显得比男人更坚强更能忍耐。为了加深印象,更有说服力,还举出了一个真实的例子:看似弱软,一向养优处尊的妻子,在丈夫破产后,不但没有怨声载道,或不知所措,住在破旧窄少的农舍,一样开开心心,不以为意,令一直为之忧心忡忡的丈夫,如释重负,也回复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念。读了这篇文章,我再一次深感女性的伟大。这两篇文章,看似是讲故事或记人论事,其实更象思想杂感或说是哲理性随笔,作者是在发表些自己对人生,对社会、对意义、对价值、对思想等等一系例问题的思考以及爱憎和取向,充满着人道主义,人文主义的温情和关怀。通过具体人物,真实故事,让这些问题,显得更真实,更深刻,更通俗,也更感人,更有启发意义,没有一般思想或哲学文字的枯燥,不是让人难以接收,就是不易接近。其实,不光是这两篇,可以说所有篇什,所有的故事,整整一本《见闻札记》都是如此,都作如是观,处处流露出作者对人生对世界的温情关怀以及歌颂或批判,无一不优美,又无不感人至深。这也许就是此书真正的魅力和动人的真正所在。
作者手法娴熟,叙事从容,文字优美,我认为原因是所有的文章,是经过作者感情的梳理,酝酿成熟再从内心中潺潺流淌出来,有很深感情,又能高度概括。这不光是文字的功力,更是对一切胸有成竹,能深入浅出所至。这不是一个初来者,一个对什么都感到好奇,对一切都是浮光掠影式的游人写得出来的。一般初来者因为不熟悉,行文的视角或表达上都会带点“即时”和“探索”性的,很容易是按时间或游踪顺序布局谋篇,就算对一切了解的较为清楚,也很难做到没了“即时”感,没有“探索”的蛛丝马迹。欧文的行文和叙述是经过“酝酿”的,经过梳理,不再简单以时间路线为顺序,甚至没有一个明显的顺序,而是一切都以表达的需要来组织和安排,以感情或感觉来维系,这首先要熟悉,胸有成竹,然后就是用感情把一切有机地融洽一起,下笔自然从容,就有全局感,又是“情郁于中,有感而发”,没有酝酿,没有沉淀是做不到的。我的猜想没错,欧文曾三度到欧州,先后族居了17年,难怪这么熟悉,17年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化在短短32篇中,其浓度可想而知,内容之丰富充实,感情之真挚丰满就不难想象。欧文之后还发表过不少类似的随笔作品,却无法与之相比美,就因为这是充沛之作,其余不是余绪,无论感情之投入或素材之丰富,都打了折扣。
我对作者这种叙述视角很感兴趣,我觉得这种视角可以称作“全景式”或“全知式”,有别于一般的“渐进式”,渐进式是“即时的”,了解多少,常常制约了感情的浓淡,因为时间的长短,也往往决定了投入的多寡,一句话,缺了沉淀,像刚出炉的瓷器,尽管优美,但内里的火气还没全消,不够沉稳,不够静美,不够妥帖,难长久温润心灵。而“全景式”或“全知式”(这个视角,以前写小说多取用)因为熟悉,而胸有成竹,因为有情,所以自然流露,对整体把握非常好,对叙述的条理安排也极合理,中心突出又层次分明,内容丰富又简洁清晰,经过酝酿和梳理,又能真正驾驭、撑控,所以举重若轻,游刃有余,才能文情并茂,水鱼交融,是极好、极有感觉的好文章。可见,这种“全景式”是要自己多思多想多看多酝酿多投入多梳理,有种俯瞰的视角,有感欲发,最后才是水到渠成落字成文;这其实是要求人站得高,知得多,看得深,理得清,想得透,而归根到底,常常是由个人修养、胸襟、学识和志趣决定和反映。文中境界阔,胸中乾坤大,某种意义上读文其实是读人。风格即人,文如其人,便是此理。优秀的作品,或多或少都带给人这一种感觉,只是深浅多寡而已。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得之故是大幸,读之何尝不是大幸。周作人认为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次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闲,可抵十年的尘梦。饮茶又怎及一卷好书给人长久的心灵滋润?断断续续读过不少类游记或记游的作品,比如小泉八云的《日本魅影》,歌德的《意大利游记》,总是没有《见闻札记》对口,隐隐觉得似乎只有沈从文的《湘西》《湘行散记》《湘行书简》有类似的感觉。说是心灵的甘泉,字字珠玑,实不为过。已经太久,没有一本书,能深深触动我的心灵,让心灵回复纯净无诟,如缕缕芳香,让人沉醉复沉醉。
译本是中英对照,每篇附有原文,共十五篇。介绍说全书才32篇,不算多,为什么不全译呢,这问题一直困惑着我,亦极为不满。网上看到的所有译本,都是选译,篇目略有不同,但篇数大致相同,好像是约定一样,真是奇怪。好文章,不嫌其长,总恐其易尽;好书当更想得见全貌,管中窥豹,总是不过瘾。但人家选译,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祝你好运~(望采纳~)
见闻札记的介绍
华盛顿·欧文(1783—1859)是真正意义上的美国文学大师,是第一位赢得国际声誉的美国作家、整个美国文学的奠基人之一,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欧文的文学才能和成就集中体现在他最重要的代表作本书中,而且本书并未因为岁月的淘洗而失去光彩,成为大家敬而远之的尘封经典,可以说至今仍是美国文学中最为人珍爱的溢目瑰宝之一。这是一部真实与虚构并存,浪漫主义的奇思异想与日常生活的现实描绘并置的作品。在此书中,作者撷取自己在美国及旅欧时所闻所见,所思所想,乃至逸事趣闻,以散文家的雅洁谐趣,小说家的曲折委婉,哲学家的冷静思辨,将之一一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