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可以带上飞机吗 电子产品能带上飞机吗
1、坐飞机可以带电子产品,要求随身携带,电子产品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2、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物品,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3、免费行李额: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费托运行李的限额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携带2瓶(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500毫升)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态物品,并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随身携带乘坐飞机,其它超出部分一律托运。
乘坐飞机可携带哪些电子产品?
禁止托运,可以随身的
1.充电宝,锂电池设备
要带上飞机的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且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托运。更重要的是,乘客携带充电宝的额定能量“Wh”有明确要求,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携带,且每名乘客最多只能带两个充电宝。
特别提醒:超过160Wh的充电宝和未标明额定能量、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绝对不允许乘机携带。而且带上飞机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关闭状态,不可以用来给电子设备充电。
如何判定充电宝能否带上飞机
如何知道充电宝的额定能量是多少呢?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Wh”,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即Wh=V×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可以在充电宝上找到。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然后在1的公式中换算。
例: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mAh,其额定能量为:760mAh÷1000=0.76Ah,3.7V×0.76Ah=2.9Wh。
2.电子表,相机,手机,摄影机,电脑
登机什么东西不可以带?
登机时,有一些物品是被航空公司和机场安全规定禁止携带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不可以带上飞机的物品:1. 易燃、易爆物品:火药、炸药、雷管、烟花爆竹、可燃液体等危险品。 2. 压缩气体和易燃气体:打火机、气罐、喷雾剂(除非符合限制条件)等。3. 酒精饮料:超过规定限制的酒精度数的液体或饮料。 4. 尖锐和刺激性物品:刀具、剪刀、针、医疗注射器(除非有明确医疗证明)、棍棒等。5. 枪支和武器:枪支、子弹、爆破装置、催泪瓦斯、电击器等。6. 毒品和违禁品:任何违禁药物、非法药物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明确禁止的物品。7. 锐器和液体限制:各国机场对于刀具和液体都有具体限制要求,请遵守相关规定。 此外,请注意不同国家和航空公司可能会有略微不同的规定和限制,请在登机前查阅相关航空公司和目的地国家/地区的规定,以确保您的行李符合要求。
上飞机不能带哪些物品?有什么规定?
律师分析:
1、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位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2. 随身携带物品: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面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上述两项每件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应作为飞机托运行李托运。3、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国家规定的托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放在行李内托运。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飞机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4、不准在飞机托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飞机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航空公司对飞机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飞机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5. 行李包装: 飞机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航空公司可拒绝收运。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第三十八条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