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比赛评分标准
声乐比赛评分标准如下:声乐考试评分标准是最高分不超过95分,最低分不低于65分。在95分到 65分之间划出三个评分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85分到95分:作品完整,有一定难度,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和把握作品风格的能力,有良好的舞台歌唱气质和形态。(二)75分到85分:作品完整,音准、节奏、歌词正确,有较好的声音条件和歌唱状态,有较好的乐表现力和较好的歌唱气质。(三)65分到75分:作品较完整,音准、节奏歌词基本正确,有一定的声音条件和歌唱状态。各试室组长有权指定考生演唱任意段落或中断演唱。声乐简介:声乐,是指用人声演唱的音乐形式。声乐是以人的声带为主,配合口腔、舌头、鼻腔作用于气息,发出的悦耳的、连续性、有节奏的声音。按音域的高低和音色的差异,可以分为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和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每一种人声的音域,大约为二个八度。声乐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2006年中国又出现了原生态唱法。通常声乐指美声唱法。美声唱法注重发声的技巧性和规范性,强调声音的共鸣和掩盖,在生理上要求喉头向下使喉咙充分打开,追求具有强烈力度的"面罩集中点"以获得高质量的声音效果。民族唱法则注重歌唱发声的自然性,强调行腔与咬字的有机结合,主张"字"正才能"腔"圆的基本观点,追求"字清"而"韵正"的传统格式。而流行唱法则更多的是注重"感觉",强调乐感和摹仿在歌唱中的重要性,追求声音的个性与特色,以及"口语化"式的演唱风格。由此可见,三种唱法从演唱模式到风格表现上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声乐考试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声乐考试评分标准是最高分不超过95分,最低分不低于65分。在95分到 65分之间划出三个评分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85分到95分:作品完整,有一定难度,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和把握作品风格的能力,有良好的舞台歌唱气质和形态。(二)75分到85分:作品完整,音准、节奏、歌词正确,有较好的声音条件和歌唱状态,有较好的乐表现力和较好的歌唱气质。(三)65分到75分:作品较完整,音准、节奏歌词基本正确,有一定的声音条件和歌唱状态。各试室组长有权指定考生演唱任意段落或中断演唱。声乐简介:声乐,是指用人声演唱的音乐形式。声乐是以人的声带为主,配合口腔、舌头、鼻腔作用于气息,发出的悦耳的、连续性、有节奏的声音。按音域的高低和音色的差异,可以分为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和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每一种人声的音域,大约为二个八度。声乐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2006年中国又出现了原生态唱法。通常声乐指美声唱法。美声唱法注重发声的技巧性和规范性,强调声音的共鸣和掩盖,在生理上要求喉头向下使喉咙充分打开,追求具有强烈力度的"面罩集中点"以获得高质量的声音效果。民族唱法则注重歌唱发声的自然性,强调行腔与咬字的有机结合,主张"字"正才能"腔"圆的基本观点,追求"字清"而"韵正"的传统格式。而流行唱法则更多的是注重"感觉",强调乐感和摹仿在歌唱中的重要性,追求声音的个性与特色,以及"口语化"式的演唱风格。由此可见,三种唱法从演唱模式到风格表现上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歌手大奖赛复赛规则
一、比赛将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10分制现场打分、核分、公示板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
二、参加复赛的选手,原则上不准演唱初赛曲目,如演唱初赛曲目,将在总分上减去0.1分。
三、进入复赛的选手如选唱原创歌曲,总分上加0.2分,并将原创词曲作品复印10份于复赛前一天上交大赛组委会,不交不加分。
四、少儿组复赛分a、b两组进行,10周岁以下为a组、11周岁-15周岁为b组,取参赛证时必须带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进入复赛的歌手以抽签的形式排列参赛顺序。参赛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入场,并把伴奏带交到收带处,换好服装,在后台等候上场。如选手迟到,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复赛选手演唱曲目,以选手抽签时上报曲目为准,不准在比赛前更换曲目。
七、伴奏带必须消掉原声,如出现未消原声或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八、在台上演唱的选手,不准带有自我炒作性的语言,如有此类事情发生,扣选手总分的0.25分。亲友团或现场观众不准在选手演唱过程中鼓掌、起哄,以免影响选手正常发挥。如核查出此类事情,大赛组委会将取消相关选手的比赛资格。
九、美声组和民族组统一使用立式话筒,通俗组和少儿组统一使用无线话筒。如有特殊要求,选手需提前半小时与组委会联系。
十、比赛所使用的音响,由大赛组委会在比赛前统一进行调试,没有大赛组委会批准,任何人在比赛期间不得擅自调动。
十
一、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在赛场内听从指挥,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吃带皮的食物。
十
二、参赛选手及其亲友团,不得干扰评委打分及音响师正常工作,如出现此类问题,取消比赛资格。
十
三、为确保大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歌手大奖赛从初赛到复赛、决赛,全部由大庆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大赛组委会XX年8月18日
复赛评分标准
1.演唱作品选择适度,较有针对性。
(1分)
2.演唱中音准,节奏准确无误。
(3分)
3.台风自然、高雅,服装得体美观。
(1分)
4.歌唱语言清晰,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1.5分)
5.声音自然、明亮、优美动听。
(1.5分)
6.声区统一,演唱声情并茂,能够较完整地表现作品。
(2分)
大赛组委会XX年8月18日
复赛时间表
23日 上午8时
少儿a
下午 1时
少儿b
晚上 7时
通俗
24日 上午8时
通俗
下午2时
民族
晚上7时
美声
十佳歌手比赛复赛该设定什么赛制呢?
第一轮:“十佳歌手”晋级赛1、出场顺序:复赛排名前三的选手,按复赛排名依次自由选择出场顺序(出场顺序即编号),其余12名选手的出场顺序(编号)抽签决定。2、比赛形式:按照选手编号的顺序依次上场,演唱形式为歌曲串烧。每位选手的演唱时长在两分钟以内,演唱内容为自选歌曲的副歌高潮部分,主办方可以代为切歌。本轮比赛由专业评委现场打分,选手在本轮所得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和第二名直接进入第三轮比赛,第3到第10名进入第二轮,其余5位选手淘汰。第二轮:组合PK赛1、比赛形式:根据第一轮的比赛结果, 第3到10名两两对应分组,第3名第10名为第一组,第4名第9名为第二组,第5名第8名为第三组,第6名第7名为第四组,同组两位选手共同完成一首歌曲的演唱,歌曲由排名靠前的选手从合唱歌曲库中选择。每首歌曲只能出现一次。每组演唱完毕后,由评委举牌淘汰位选手,另位晋级第三轮。本轮共晋级4名,淘汰4名。2、 合唱歌曲库: (12首歌曲)第三轮:巅峰之战1、比赛形式:由第一轮晋级的两位选手和第二轮决胜的4位选手,共计6位选手进行最后一轮的巅峰之战。本轮比赛由选手按照参赛编号的顺序演唱,并自由选择0一3名助唱嘉宾演唱一首完整歌曲,演唱形式不限,曲目积极向上。六位选手演唱完毕后由大众评审团投票选出首届“校园十佳歌手”的冠、亚、季军。2、大众评审团构成教师代表、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各班班长、文艺委员3、投票方式每位大众评审从“巅峰之战”的六位选手中选取0-3位心仪选手放入投票箱,中工作人员现场统计。按得票顺序评选出冠、亚、季军。拓展资料北京大学“十佳歌手”大赛从1986年举办至今,已经成为北京大学校内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影响最为广泛的校园文艺活动,同时也是北京地区高校知名的品牌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