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证人需要什么条件
目击证人需要条件如下:
1、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
2、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3、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
一、证人有什么年龄限制
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证人并不存在任何的有关年龄的限制。只要证人的年龄、智力和认识水平正常,能够支持他的证言内容就可以成为证人。但是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需要满足四个适格条件:1、了解且清楚部分或全部案件的情况。作为指证人,必须能够知到案情,即指能够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到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通过听说,据说等方式的间接感知;2、能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如果存在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龄较为幼小,并不能正确表达自我意志的人,是无法作为证人;3、能正确认识并清楚作证后所会带来的法律后果;4、除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二、帮信罪怎么证明不知情
要通过证据证明不知情。
在帮信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所有的案件事实都需要有证据来支撑。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想要证明当事人对案件情况不知情,与证明其他事实所需要对证据并没有什么区别。
人证,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不知情。
可以找相关的证人,其证言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不知情或不在场,或者有相关物证如监控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当事人案发的时候并不在场,以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不知情都是可以的。
怎么才算目击证人
法律分析:第一,目击证人在场对于案件进行详细的叙述。1.这是最为关键的部分目击证人,作为目睹了整个事件发生过程的人,对于事件的还原是最有发言权的,所以必须要目击证人,通过当场叙述或者是电话录音叙述等方式,对于案件从头到尾的过程详细地描述出来,一定要具体到各个细节才可以,否则没有办法对案情做出判断,那么整份证词也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2.其次,重要的就是对于案件真实的叙述。目击证人通常来讲于整个案件是没有什么利害关系的,所以证词才可以被采纳,如果目击证人所说的话是假造的,或者是掺了其他非法夸大成分的话,是很容易影响法官对于整个案件的判断,所以如果证人在证词当中作假,这份证词不会被采用,证人本身也可能会触犯刑法当中的罪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目击证人简要证据怎么写
只要如实陈述事情经过即可。格式:事情经过证明本人XX,身份证号,(职业、家庭住址)。X年X月X日,本人与XX在XX处工作,(事情经过),目睹XX手腕被玻璃划伤,特此证明。证明人:时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