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忆北

时间:2024-06-28 20:48:44编辑:小星

你的名字解释了我的一生

“你可知你的名字解释了我的一生……”我带着耳机坐在操场上看着球场上一群肆意奔跑的少年,还有一旁拿着水羞涩的女生,我知道我的青春早就随着他的离开而结束了。

我听人说:年少的时候不能遇见太过惊艳的人,不然余生都会很孤独,因为念念不忘。在这之前,也许我会一笑而过,我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人陪伴,但现在,我想你云先生。

我们的相遇就是在这所高中,这个球场。炎炎夏日,我作为播音站的一员被派去记录比赛。

我是新成员对于学姐安排的这份差事怎么也推脱不了,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可是我对记分这种事一窍不通,正当我迷茫的时候场上又进球了,我甚至连几号投的都没看清。我生无可恋的低着头,这时候他忍着笑,拍着我的肩膀。

“你是广播站的新成员?”我点了点头,“你是?”“我是站长,也是你的学长”我连忙站起来“那个,学长好,我没有在偷懒只是我还不会记分。”

他看着我着么紧张的样子,终于没忍住笑了出来“我知道,你别紧张,我来教你,你看……”事实上他说的我还是没有听进去,我一直看着他,他磁性的嗓音让我内心小鹿乱撞。“听懂了吗?”他扭过头问我,“啊啊,那个,好像还没有。”我支支吾吾的说着,他无奈的笑了笑“那没事,今天我就先陪着你吧,等你会了,我再走。”

我感激的看着他,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别这样看着我,下次我可不会再救你了,这次好好的学。”我点了点头,“学长你渴不渴,要不我去给你买水?”

“去吧,就当是报答我。”我点了点头“好的”。我非常认真的回答,又把他逗的哈哈大笑,“我发现你是长在我的笑点上。”我疑惑的找了找镜子,我长在他的笑点上,难道他是说我长的好笑?!!我还是没多想,毕竟人家帮了我,长得好笑就好笑吧!

我买完水回来的时候,发现学长旁边多了几个男生。我走过去把饮料递给他。几个男生打趣道:你没来看我们踢球就是因为小学妹啊,行啊你。我一下子慌了,连忙解释道“不是的学长,是因为我不知道怎么计分所以学长帮我的,我不知道他要去帮你们加油,不好意思啊。”

几个男生挥了挥手“这有什么关系,还是我们云的终身大事比较重要啦。”我的脸瞬间涨红,他看见了终于忍不住开口阻止“好了,你们好好去比赛吧,我在这里给你们加油,别在逗小学妹了。”

“那我们走了,记的看我们比赛哦,小学妹。”几个男生就一起上了赛场。他转过头对我说:“你别在意这些话,他们平时开玩笑习惯了。”我摇了摇头“不会的。”在他的帮助下我顺利的完成了我的任务,我知道我的心已经没有办法再将他从那里抹去。

喜欢是什么?也许就是我再输入法中输入了我喜欢,他后面就已经默认了你的名字。在学校我也是想尽办法的和他偶遇,我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因为他很快就要毕业了。

他高考的前一月我把他约了出来,我们沿着河道一直走,开始谁都没有说话。直到他开口打破了这份平静“你以后想去哪里?”我摇了摇头,说我还不知道。他停下看着我“你喜欢我吗?”我羞涩的点了点头,他沉默了一会儿,靠在扶手边上。“不要,不要喜欢我。”他表情复杂,我转身哭着跑开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又去刻意偶遇过他,再也没有从他们的教室旁边经过。见到他也远远的走开,我没有办法面对他,也没有办法面对我自己的心。他高考前一天,我在河道边散步,再一次遇到了他。

在远处,我看见他静静的站在那里,虽然看不见表情,但是我总能够感觉 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悲伤。我脚步顿了顿还是走了过去,“学长,你没事吧?”他转过头怔怔的看着我“没事,你喜欢听谁的歌。”我愣了愣“额,我比较喜欢民谣,就宋冬野吧。”

他的嘴角便终于出现了一抹浅笑“好巧,什么歌。”“关忆北。”“小学妹,不早了,我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家吧。”他转身离开,我看着他慢慢的转身,突然他回头“对不起,希望我们可以再见。”我还没开口,他又继续离开。

我叹了一口气,或许吧。我们之间永远都是这样,他还没等到我开口,就又要离开。我的眼泪在眼眶打转。

高考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连他经常去的河道边都没有他的身影。我发的消息也没有回过,无奈之下我找到了他的好朋友。结果他递给我一封信。

“他一直心脏不好,高考结束他们就移民去了美国,前几天,他……抢救无效。”

我伸手打住了他的话,拿着信往回走,七月的阳光照在身上,异常阴冷,眼泪不自觉的滑落。




亲爱的小学妹:

对不起,让你不要喜欢我,但是我自己就已经喜欢上了你。

别因为我的离去难过,我一直以来将命这种东西看的不是那么重要,直到遇见了你,我才喜欢上这个世界,所以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好吗?

以后,你能不能帮我看尽山水,我想,你看见每一束花,每一场雪的时候,只要你想起我,我就会在你的身边。这个忙,是不是太自私了,我让你想我。

好了,小学妹,珍重。

我看完信以后,将它收进了抽屉,放在了最底层,但是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个人。

“你也喜欢听关忆北?”“嗯。”

“为什么?”

“你可知,你的名字解释了我的一生,碎了漫天的往事如烟与世无争,当我拖着行李回到故乡,我的余生却再也没有北方。”

这些年我走过了无数个地方,替你看尽人间烟火,世间繁华。但是,人声鼎沸,四下无人的街道,我都会想你。

云,若有来生,别让我只望着你的背影。

同名 公众号原文


你可知道,你的名字,解释了我的一生?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一个很短的故事,40多页。

茨威格生于1881年,来自于维也纳一个富裕的犹太家庭,专业是文学和哲学,1903年获得博士学位。二战爆发后,他从故乡(希特勒也是奥地利人)逃亡到英国,英国沦陷后,逃亡巴西。1942年,纳粹势力甚嚣尘上时,他与第二任妻子一起自杀。

弗洛伊德是他的好友。不知道这是否能解释,他的小说,心理描写细腻,冲突爆发力极强。他的小说中篇居多,通俗易懂,可读性强。不像很多名著,诘屈聱牙的翻译腔,人名一长串,提不起兴致看。这篇小说改编自他的经历。陌生女人就是他后来第一任妻子,也是个作家。

这是一个心悦君兮君不知,极致的单恋故事。

我们的主人公——单亲的小女孩,在她13岁时候,对门搬来了一个富裕的作家。搬家的时候,她看到他的家当里有大幅的油画,印度佛像,意大利雕像,软皮封面书籍。

灰姑娘的她,在内心勾勒作家的画像——一个来自上流社会,学识渊博,温良谦恭让的老头。而实际上,作家本尊是个25岁,热爱旅行和运动,身材颀长的英俊小伙子。

这种迭起的惊喜,就像你先看《闻香识女人》,被老年高贵儒雅的阿尔帕西诺勾走了魂,一个老男人,连瞎都可以瞎得这么有逼格。然后,你又看《教父》,被20多岁的阿尔帕西诺——鼻梁笔挺,眼神深邃,唇红齿白,美得像希腊的雕塑,再次震撼。你以为,《闻香识女人》里瞎眼跳探戈,开法拉利的阿尔帕西诺,已经是巅峰,惊为天人。结果老帅哥,年轻时候只会更帅。

写信的女人,就是这种体验。她认为拥有这么多财富,知识的人,肯定是个老头。即便是个老头,她已然很倾心。结果,作家是个25岁的帅小伙。不管换做哪个异性,被这种双重惊喜砸到,肯定会坠入迷恋的旋涡。

小姑娘毫无悬念地害了单相思。从13岁到16岁,她绞尽脑汁,只为多看作家一眼,目光时时刻刻炙热地追随着作家。

16岁,女孩母亲再嫁,搬到了另一个城市。

18岁,她参加工作,重新回到了维也纳——她和作家原来居住的地方,当了一名售货员,出落得亭亭玉立,回头率极高。下班后,她久久站在作家楼下,看着他的窗子,等到灯灭才离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作家在连续碰到她两次后,约她到家里共度良宵。

第二天早上,着急要去上班,更为了避免仆人约翰认出她(作家没有认出她),慌张要走,作家顺手从书桌上蓝色花瓶里抽出来几朵白玫瑰,送给她。他们一共约会了三个夜晚,作家要远行,临别送了她玫瑰,也答应给她写信。结果一直没有写给她。此时,女人已经有了孩子。

生孩子时候,她在条件很差的医院,受尽了白眼。再加上原本单亲家庭的她,本来生活里就是个灰姑娘。所以她立志要成为有钱人,把自己的孩子也培养成作家那样优雅的男子。她做到了,通过做交际花。她的孩子上贵族学校,吃昂贵的点心,穿贵衣服,在孩子的身上圆她的梦想。

在作家40岁生日第二天(她29岁,孩子10岁),在夜总会里,她再一次成功地勾起作家的兴趣,被他邀请到家里,共度良宵,作家依旧没有认出她。然后进入小说的高潮。第二天,作家付钱给她,她绝望了。在与仆人约翰擦身而过的时候, 仆人的眼神,显然是认出了她。

虽然仆人只是在她13~16岁的时候见过她。小说原话写到: “他(仆人约翰)在这一秒钟里对我的了解,比你一辈子对我的了解还多”。 多么熟悉的感慨,相信能打中很多人的内心。

一年后,作家生日当天,收到女人的来信,女人告诉他,自己爱了他一辈子,并为他生了个儿子,今年11岁,得流感死了。收到信的时候,女人也死了,芳龄29。

小说开头提到作家41岁生日,收到一封信。结尾提到看完女人的信,作家特意看了下桌上的蓝水晶花瓶,里面没有白玫瑰,因为 送花的人已经在他生日前死去。


白玫瑰和蓝水晶花瓶是贯穿整个小说的暗线。


女人第一次进入作家家里,是作家出门旅行时。女孩帮作家的佣人抬打扫干净的地毯时,第一次看到了蓝水晶花瓶,当时花瓶里只是鲜花,没有说明是具体哪一种花。

第二次,18岁她成功吸引了作家的注意。走时候,作家送白玫瑰给她。

第三次,已经是10岁孩子的妈妈的她,从作家家里出来,提醒性跟他要了白玫瑰。

对于作家来说,白玫瑰只是一种礼貌性的随意的回赠,或许在每一段露水情缘里,他都送女人花,碰巧给她的是白玫瑰而已;那个花瓶在存在意义或许就是回赠女人各种花。

女人送的白玫瑰,对于作家来说,只是无名氏送的无关痛痒的东西;对于女人来说,却意义非凡。 这是作家送她的唯一的东西,她视若唯一的联系,爱语,并把它当做密码,每年他生日都发送一次,提醒作家她的爱意。

她的坚持以失败告终。到死,作家还是不记得她是谁,也没能懂得她白玫瑰里包含的爱语。 她高估了自己以及爱情在他心中的地位。

她对作家的念念不忘,或基于对自己穷苦生活的逃离,对作家优渥,良好教养的生活的向往。或基于对爱情的期许,渴望被懂得心意,被记起。 她设定作家可以满足她所有的这些希冀,她终生想要的,就是作家的回应——像她爱他那样,纯净,专一,执拗,在精神上平等。

她在等。等到死,也没有奇迹发生。 陌生女人追求的这种爱,是她自己编织的梦。 梦,如果具体按照步骤走,也可以实现;就算最终实现不了,生活会教给你,与自己的渴望和解的方法。最终,你会通过这些实现或者未实现的梦想,完成成长,达到释然,豁达。

而女人却对作家一直三缄其口,从来没有主动去闯入他的生活。他 生日她送白玫瑰,算是唯一的攻势, 然而攻势那么隐晦,那么幽草涧边生;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追求一夜情的作家,哪里有耐心,慧根,解这种风情?


她终其一生,只是在等。既不去自己奋斗成一个厉害角色,打入作家生活圈,精神上吸引他。以她的容貌,聪明,她完全可以;她也不去表明心迹,反追作家。

单恋的人,自己觉得豪气干云,伟大得,痛苦得不得了,旁人只是觉得傻气。 但又有什么所谓?人生是自己的,只要你自己愿意,你自己能买单。

先来看一段女人的独白:“ 我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绷紧的法条没有感觉一样 。这根法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 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憋了一眼 。你的什么事情我都知道,我知道你的每一个生活习惯,认得你的每一根领带,每一套衣服,认得你的每一个朋友……我从13岁到16岁,每一小时都是在你身上度过的。啊,我干了多少傻事啊! 我亲吻你的手摸过的门把,我偷了一个你进门之前扔掉的雪茄烟头,这个烟头我视若圣物,因为你的嘴唇接触过它 ……”

看完上段, 或许会觉得,对于女人来说,作家是高高在上的男神般的存在。事实上,两人的位置是反过来的。 女人虽然把自己姿态放的很低,却宁愿去做交际花养儿子,也不愿去跟作家说清楚一切。这个宁愿, 就是她的骄傲。她骄傲自己的选择。


对于爱情,陌生女人不要求物质,不要求安全感,也没有找个有趣的人共度孤独无聊一生的诉求(这是大多数人找爱情的动机) ,她只要求作家懂她的心。如果不懂,她宁可不要。

她对作家这种极致的迷恋,她醉心描述自己对于作家的各种极致的爱恋,偷窥,没有杂质,匍匐在地上般虔诚的爱, 是她在自己的人生里创造的奇迹 。

她等着作家来解开密码——白玫瑰,它代表了,我等了你那么多年,就等你认出来我,请你像我爱你那样,来爱我,极致,属灵,全身心。 在作家没有解开她的爱的密码之前,不配知道自己对他的爱。没有得到回应前,她不会走出自己编织的梦,采取实际行动去爱他。

女人对于作家的爱,最开始像灰姑娘,遇到了她理想的白马王子,开始意淫被王子解救后的生活,靠这种催眠,安慰自己凄苦,洪荒,孤独的青春期。安然度过青春期后,陌生女人也会安于天命,嫁鸡随鸡。偏偏作家一次次实现了她一部分的渴望,甚至为他生了孩子。

或许作家心里也有爱情密码——一夜情?精神上的共鸣,相伴?无论哪一种,陌生女人都没有解码。让作家了解她的密码的意愿更迫切,以至于她忘记了去解码作家内心的渴求。

同样是单相思,又想起了《乱世佳人》里斯嘉丽对艾希利的感情;


以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感情;阿甘对珍妮的感情;《东京爱情故事》里赤名莉香对于完治的感情;

一种是极致的一厢情愿, 渴望获得对方回应 的苍凉的 希求 。一种是极致的 懂得,自信,阳光的付出。


一种是 守势,偏向于索求,希望赢得对方的爱,偷窥,没有打进对方的生活的意愿; 另一种, 更多是攻势,偏向于付出, 也有悲情的成分,更多的是 守护对方,给对方提供实质性的心理支撑,严格来说是从单相思,过度到了相爱。

后一种例子中,阿甘对于珍妮,莉香对于完治,都是非常特殊的存在。白瑞德更厉害,最后不但娶了斯嘉丽,还赢得了她的爱。


不能说哪一种爱情更好。这是人生的两个阶段。 从单恋,到相爱。从一个人造梦,到两个人在柴米油盐里相处,瑰丽梦到经适生活的过程。

青春期造的梦,在一个美好的人身上投射自己对爱情所有的向往,想象一个人可以懂得你的全部孤独,凄苦,会帮你抵抗青春期第一次的精神独立而带来的荒凉,茕茕孓立感;

后来落入生活后的两人的柴米油盐的相处,跟你规划的,梦想的不一样,不超凡脱俗,但更接地气,能带给你稳稳的幸福。

然而,白瑞德在婚姻生活最后,依旧是心灰意冷,离开了斯嘉丽。或许,陌生女人的这种我爱你,只是我一个人的事,这种骨子里的骄傲,并不是没有意义—— 至少,她的爱情,永远是最纯净的,青春的样子。在她这里,作家获得了永生。

而女人的这份执拗,代表了人类对爱情最初及永恒的诉求,心里永远有个缺口,渴望被理解,被懂得;以及求而不得的孤独。

奇葩说第三季辩手,台湾辩神黄执中被粉丝问道:“ 那些世界名著,像《简爱》,《包法利夫人》,《红与黑》,谈论的都是爱啊恨啊这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不觉得有啥用 ”时,他回答: “作品的好坏,标准不是对你有没有经世之用;而是随阅历增加,慢慢觉得自己被理解”。

好的作品可以跨越国界,种族,让你觉得被懂得。 有个相似的灵魂,曾经经历过,感受过你曾经感受到的东西——吾道不孤。 比如,徐静蕾把这个小说拍成电影。或许是因为小说勾起了她的共鸣,而那个作家,就是王朔。

心是最精致的容器,你经历的任何事情,听到的话语,都会在心里某个角落有个位置。 好的作品,会让暂时超脱平庸琐碎的生活,唤醒忙碌日常里藏起来的细腻的触角。 无论被唤起的,是相似的泪水,还是被懂得的恸哭……都证明,你曾经也经历过,你懂主人公的欢笑,痛苦,执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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