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小区发生爆炸

时间:2024-06-25 11:02:25编辑:小星

咸阳小区发生爆炸有人员伤亡吗?

2018年1月10日早上,在咸阳市乐育北路衔阳居小区内发生一起爆炸事件,有两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爆炸现场图片)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事情发生在今天早上7:50分左右。当时小区三号楼传来一声巨响。随后,居民发现有一男一女躺在楼下。(爆炸现场图片)当地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初步调查,死者崔某(男,39岁,甘肃人)与死者罗某(女,36岁)的姐姐罗某某(女,40岁)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崔某于早上携带疑似爆炸物品到罗某某的家中讨要债务,引爆自身携带疑似爆炸物品,造成其和罗某当场死亡。目前,伤者罗某某正在医院进行救治,无生命危险,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咸阳一小区今晨发生爆炸现场什么情况?

男子携爆炸物去女友家讨债, 将自己和对方妹妹炸死。今天早上,在咸阳市乐育北路衔阳居小区内发生一起爆炸事件,有两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爆炸现场图片)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事情发生在今天早上7:50分左右。当时小区三号楼传来一声巨响。随后,居民发现有一男一女躺在楼下。(爆炸现场图片)(爆炸现场图片)(爆炸现场图片)当地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初步调查,死者崔某(男,39岁,甘肃人)与死者罗某(女,36岁)的姐姐罗某某(女,40岁)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崔某于早上携带疑似爆炸物品到罗某某的家中讨要债务,引爆自身携带疑似爆炸物品,造成其和罗某当场死亡。目前,伤者罗某某正在医院进行救治,无生命危险,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真的悲剧啊,处理感情问题一定不要拖泥带水,伤人害己!

2017年全国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自改革开放后逐年递增,而且增长势头非常迅猛,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非常巨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非常惊人,给人们和国家带来了巨大损失。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全国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17年全国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案列一:2017年01月01日,李祥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云HKU668号小型面包车由丘北县消防大队方向经文秀路驶往普者黑大街方向,01时27分许行驶至文秀路23号门口路段处时,其所驾车辆与行人张文及停于道路南侧的云HSL996号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张文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祥驾驶云HKU668号车沿普者黑大街往文翠路方向逃离事故现场,2017年01月01日01时32分许,逃离至文翠路与新民街交叉路口处时,其所驾车辆在左转进入新民街过程中将路口处李侠摆设的烧烤摊撞毁后继续往彩云街方向行驶,行驶至新民街与彩云街交叉路口处时,云HKU668号车又将路口处的早点摊撞毁,之后李祥继续驾车逃逸,当日01时41分许,云HKU668号车行驶至丘北县锦屏镇桥头水寨加油站路段处时驶入道路北侧泥塘内,2017年01月01日05时30分许,丘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桥头水寨加油站路段将李祥(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抓获归案,。   案列二:2017年01月15日22时21分,熊德忠由好客酒店方向步行往农贸市场方向,在其横过道路时,被陶秋平(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燃油车撞倒,倒地后于22时23分被刘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的)驾驶的云HH0456号轻型自卸货车碾压,造成熊德忠当场死亡,陶秋平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陶秋平及刘斌驾驶车辆先后离开现场。   案列三:2017年01月17日,谢忠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云H7536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黄太杨、王长成、吕启发由西畴县兴街镇驶往西畴县莲花塘乡方向,00时36分行至西畴县文天线K66 800M路段与道路右侧石墩发生碰撞,造成谢忠特、黄太杨、王长成、吕启发受伤,黄太杨送往兴街镇卫生院途中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以上三起事故中,主要违法行为1起为肇事逃逸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1起为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的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1起为未取得驾驶证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有3人无驾驶证、1人饮酒后驾驶。   2017年全国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交警分析   1.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严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为逃避法律的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危害:一是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加重受害人的伤情,甚至因此而死亡。二是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相应赔偿。三是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 报告 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 无证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 交通 安全知识 、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四点: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 法律知识 ,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四是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车辆不避让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尤其是当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时,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4.酒后驾驶:无数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酒后驾驶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在我国,每年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数万起,每年因酒后驾驶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2%-2.4%。为切实遏制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国人大会于2011 年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 八)》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醉酒驾驶从普通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到犯罪高度,即“醉驾入刑”,并于2011 年5 月1 日起正式施行,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纳入犯罪行为范畴进行严厉打击。对于较轻的酒后驾驶则处以罚款、扣分、吊销驾照、拘留等。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的驾驶行为。据专家测算,20mg/100ml 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 则相当于3 两低度白酒或者2 瓶啤酒。   酒后驾驶有以下安全隐患分析   (一)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心理变化。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五)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研究显示,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 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 倍;达到100mg/100mL 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 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 倍左右。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2011 年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15年重特大交通事故有哪些

您好!2015年重特大交通事故如下:
三月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
  一、3月2日,河南一民间演出团队雇用无证人员驾驶的包租客车、行至弯坡路段时,因超速行驶导致客车翻坠,造成20死13伤。
  交警提示,包车出行,请到正规专业交通运输单位租用有营运资质、安全性能可靠的车辆,配备驾驶经验丰富、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
  二、3月1日凌晨,黑龙江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放置警示牌,导致后方大客车未能及时发现,紧急制动避让时发生侧翻,造成4死17伤。
  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以外,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
  四月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
  4月4日,甘肃临夏一辆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违法乘载17人,行驶至一村道时翻坠崖下,造成12死5伤;贵州毕节一辆中型普通客车乘载24人(核载19人),行至一村道时坠落河床,造成21死3伤。
  交警提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是严重违法行为,事故风险高,农用车载人安全隐患大,请不要搭乘不安全、不合格车辆,注意出行安全。
  五月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
  一、5月4日,一辆装载76吨(超载340%)瓷砖的重型货车行至江西景德镇一斜坡路段时发生侧翻,将一小轿车埋压,造成车上6人全部死亡。
  交警提示,货车超载导致车辆重心升高,翻覆风险增大,请货运驾驶人自觉抵制超载运输,为人为己留一份安全。
交警提示,春夏之交,天气复杂多变,遇恶劣天气请降低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转向。
  三、5月9日,一辆重型货车拉载30吨货物(超载150%)行驶至云南省蛮金公路时,因超载制动不及刮撞路旁车辆、行人,造成5死1伤。
  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会严重影响车辆操控性能,加大刹车距离,并容易发生制动失效,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货运驾驶人请不要超载运行。
  四、5月9日,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违规拉载9人,行至湖南省祁东、祁阳两县交界处时,翻入路侧水塘,造成5人死亡。
  交警提示,无牌、超载危害大,损人害己事故多,请农民朋友出行时选择正规营运车,拒绝超员车,拒绝货车载人。
  五、5月11日,一辆载8人的面包车行至云南省巧家县一在建通乡油路时,翻下300米悬崖,造成6死2伤。
  交警提示,面包车安全性能较低,超员后行驶稳定性差,在山区、急弯陡坡路段容易失控、翻车,请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拒绝超载、超员。
  六、5月11日,湖北十堰市发生一起小型货车违法载9人在乡村桥梁翻落的事故,致驾乘人员全部死亡。
  交警提示,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隐患多、危害大,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货运和农用车辆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七、5月12日,沪陕高速陕西蓝田一下坡路段,因一辆半挂车超速、制动失效连续追撞多辆车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交警提示,行经下坡、弯道路段,请降低车速、谨慎驾驶,在高速路排队等候时,队尾车辆请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祸猛于虎,敬请各位驾驶员遵章守法,谨慎驾驶!谢谢阅读!


2012年交通安全事故的事例

1、2012年1月6日,景某驾小型客车,沿南滨河中路由西向东行至总医院东侧500米时,车辆撞上小西湖高架桥桥墩,造成驾驶员景某当场死亡、乘客李受伤,车辆受损交通事故。经鉴定,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7.43mg/100ml,景某事故全部责任。2、9月21日,宋某驾驶大货车沿京拉线由西向东行至红古区平安镇若连桥时,冲出桥面防护栏坠至桥下造成驾驶品宋基乖客巨其死亡车辆受伤亦通事故。超速是造成交通事故最主要原因之一。 长时间超速行驶,还会使驾驶员神经高度紧张,增加疲劳感,导致事故发生。3、9月27日,石某驾驶无号牌轿车沿南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港糖酒市场前时,将由北向南未按人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唐某撞倒致伤,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人横穿马路,图一时之便可能后悔终身。发生事故,不仅要承受伤痛之苦,还要承担相应责任,为损失"买单”。4、9月28日22时许,施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载乘吕某沿连霍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榆中县甘草店镇三墩营村路段处时与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吕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夜间行车时未降低车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车辆超限超载是造成事故发生原因。5、2012年4月23日14时30分左右,在S220舞阳县孟寨镇段,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载货车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客车相撞,客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事故当场造成3人死亡,其余22名伤员被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舞阳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医疗救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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