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权限

时间:2024-06-20 10:37:43编辑:小星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区别?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主要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行政审批:是一种行政管理学上的概念,更多的是在行政管理意义上使用。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法学上的概念,更多的是在法律意义上使用。2、救济途径不同:行政审批:不服从或是不愿意通常不能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该行政许可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3、主体不同:行政审批:是按审批主体所作的界定,即由行政机关做出的审批行为,面比较宽。行政许可:主体是行政机关,对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内容是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4、设定的条件不同: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法律并无严格限制,各级行政机关(也包括非行政机关)都可以设定审批事项。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行政许可,地方政府规章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扩展资料: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1、重审批轻监管:一些审批项目被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虽然改变了形式,但没有改变审批的实质。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长、办事效率低下。2、审批设定管理不严:特别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3、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同时承担审批、执行、监督、评价职能,权力被滥用的风险较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增强针对性,着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审批百度百科-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就是指行政许可吗

法律分析:不是。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行政许可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类:1、普通许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例如,食品卫生许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等。这类许可依法律规定的条件规定,并无数量上的限制。2、特许:有限自然资源的利用、公共资源的限量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例如:采矿许可,取水许可,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许可(垄断行业)等。这类许可一般有数量限制,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决定。3、认可: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例如:医师、律师、会计师资格,建设企业的资质等。这类许可事项一般应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决定。4、核准: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如电梯运行的核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等。5、登记: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这类许可主要是形式审查。

行政审批局局长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有实权。行政审批局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作为行政审批局的局长是有实权的。它的基本职能主要是:履行对市级职能部门各类事物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把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集为一体。法律依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第六条 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布本地区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逐步依法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行政审批局是干什么的

行政审批局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履行对市级县级职能部门进驻中心、开展事项集中审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职能、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为一体的行政机构。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1、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所需报经各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2、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3、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4、协调相关单位对重大事项和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5、负责窗口服务质量及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监督、检查、考核等日常行政管理事项。6、受理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审批部门或工作人员违反审批制度行为的投述,并负责核实,按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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