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
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在各自的年检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完成企业年检材料复核后,还需于规定日期内,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地财税窗口进行相关的复核。
法律依据: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做好 2010 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检率,确保数据质量。
二、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
三、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现有网络资源,有序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有条件的参检部门可利用网上年检平台完成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
四、开展电子签章试点工作的地区,应在确保资金支持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
五、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各参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年检的政企沟通渠道功能,了解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 200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首期出资已经缴付的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继续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 2010 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 6 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 2010 年底。
六、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七、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加强统计分析,力争联合年检工作为各地经济决策发挥更大功效,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办理流程
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在各自的年检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完成企业年检材料复核后,还需于规定日期内,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地财税窗口进行相关的复核。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一份(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满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验资报告(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6、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交有关具体项目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由企业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7、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含办事处)年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隶属法人公司已参加当年度年检的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法人公司公章);
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办理前置审批项目的,年检时应提交有关项目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5、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注册证原件。
外资企业年检办理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登录企业信息查询网站,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登记机关对网上申报企业进行网上受理;
(二)网上已受理企业应按受理要求正式申报年检书式材料,企业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三)企业缴纳年检费;
(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一、企业法人应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应当提交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可以是针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也可以是针对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审计报告。
(六)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已进入清算的企业提交进入清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上述(一)、(二)、(三)、(四)、(六)项所列材料。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外资企业每年有几个年检
外资企业每年度都实行证照年审,年审的范围为原证件发证机关,年审的时间为3-6月份,一般6月30日截止,若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一般延期不起过3个月。
外资企业年检涉及的部门有: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年检;财政登记证年检;外管局核准件年检;海关进出口年检。
为了减轻外资企业年检办理难度,节省办理时间,国家组织了网上联合年检,即企业赁组织机构代码,向工商部门领取企业账号,登录联合年检网站,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将文本报送各单位。
一般来说,工商局或外汇管理局在四月份左右会通过地方政府的经济服务部门组织各外资企业参加联合年检培训。如果有不清楚的,建设向当地政府的招商部门咨询。
如果材料不是太复杂,没有精力办理的话,还可以委托资质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年检,费用可以在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费用中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