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2015年养老金怎样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的总体水平增加养老金,具体调整水平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上涨、工资增长等实际情况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
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的具体调整水平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上涨、工资增长等实际情况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经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测算,详细制定调整办法。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2013年养老金涨多少
2月6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进行调整,月人均增加260元。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2513元提高到2773元。此次养老金调整人均水平高于往年,为历年来最高。据了解,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北京市第21次连续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位居全国前列。 此次增加的养老金将随2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 2013年的养老金调整继续加大对北京市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的退休人员的调整力度,在按缴费年限普调的基础上,先向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人员进行政策倾斜,再按绝对额普调,最大限度提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共惠及北京市200余万退休人员,投入资金约63亿元。一、按缴费年限普遍调整养老金,每月至少增加35元 据介绍,北京市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二、继续向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倾斜,确保调整额度最大 本次调整,充分考虑到低于2012年养老金平均水平(2513元/月)的人员,继续实行先按政策倾斜,再按绝对额普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低收入人员的待遇水平。 具体调整方式是,按照其相对应的缴费年限,每月增加30元到45元的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增加额度越大,但按缴费年限普调和政策倾斜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应超过2773元/月(见下表)。三、按绝对额分四档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 在按上述方式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将根据退休人员2012年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绝对额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2012年还首次将绝对额设立了三个档次,2013年在此基础上,将档次继续细分,划分为四档,分别为:30元、50元、70元、90元(见下表)。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每月增加90元,确保他们的调整额度更大,更加有利于整体提高低收入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四、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转干部政策倾斜 此次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执行倾斜政策,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及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退职的)、退休军转干部和原工商业者(不含退职的)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2773元/月)。北京市自2001年开始,基本养老金调整已连续12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五、向65岁及其以上所有退休人员政策倾斜 企业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并向特定人群政策倾斜后,如果其年龄在65岁及其以上,还能再次享受到倾斜政策,而且倾斜的力度历年最高,每人每月能再多拿到90元至150元不等的养老金(见下表)。六、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特殊群体,国家规定他们享受100%退休待遇,北京市对这部分人群的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此外,这部分人群如果符合65岁及其以上退休人员年龄条件的,仍将继续享受该项政策倾斜。 另外,此次对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增加了120元、110元、100元,调整后,这三类人员的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达每月1330元、1210元、1100元。如按照上述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