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经常遭受丈夫家暴,最后带女跳楼身亡,你是如何看待该女子的行为?
这是要绝望到什么程度,才会如此义无反顾的纵身一跃啊!首先,先对这位女士的悲惨遭遇表示深深的同情与哀悼。同时,真的很心疼这位女士。被长期家暴,身体上的弱势让她反抗无力,长时间的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让她最终以这样最极端惨烈的方式,满怀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而且,作为一个母亲,无疑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长大成人的,但是这位女士却选择了带着孩子一起跳下去,她的心理肯定是崩溃到了极点,想到自己离世后,女儿可能还会遭受到家暴,还不如带着女儿一起走,一了百了了。看到这里,我真的感觉到胸口一阵莫名的难受,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那里,如鲠在喉。家暴只有0次和一万次,一旦有了家暴的苗头,就应该及时醒悟的啊!赶紧离开,及时止损才是上策啊!很多人舍不得。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可是想过没有,孩子在这种长期家暴的家庭环境下,也会有心理阴影的啊,也会逐渐对婚姻、对家庭丧失信心的啊。其实这样,更不好的啊。不要忍,为了自己。人生有无限种可能,为什么不向着美好出发呢!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在婚姻、家庭中,逐渐丧失了自我。觉得,只要我忍一忍,也许他下次就不这样了。只要我忍一忍,孩子还有一个完整的家。真的何必呢?!为什么要这样呢,你是妻子,是妈妈,而你,更是你自己啊!请你千万要为自己而活,不是自私,而是解脱。远离家暴男,你会发现,原来天地是这样的广阔,生活是这样的美好。不要落到最后,渣男毫发无伤,而你,满怀着怨愤与失望,离开了这个世界。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幸福,快乐。
重庆女子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家暴而抱着女儿跳楼身亡,遭受家暴后该如何维权?
受到家暴的女性有很多维权的方式,比如请求基层组织进行调解、拨打110向警察求助、向妇女联合会求助、离婚、让施暴方被处以刑事处罚等等。首先说说最方便的手段:请求基层组织进行调解、拨打110向警察求助、向妇女联合会求助。基层组织和警察 都是我国的公职部门,其有义务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基层组织比如村委会、居委会的职能非常丰富,基本上家庭矛盾都可以向此机构进行求助,但是他们能做的也只是调解,对于部分害怕受到居委会批评的施暴者是有震慑作用的。警察对施暴者的施压能力大于基层组织,虽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家庭暴力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家务事了,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因此对于不想坐牢的施暴者来说,具有极强的震慑力。妇女联合会的作用虽然弱于上面两个组织,但是也是妇女的有力靠山,在这个组织的指导下可以尽快的维护权利。其次说一说离婚、让施暴方被处以刑事处罚,这两者都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向法院提起离婚是自我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提起离婚之前可以选择申请人身保护令,这种方式可以让施暴者不敢再靠近你。当然也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之前受害者可以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而整个诉讼过程比较复杂,因此离婚诉讼需要更专业的团队来做,比如需要寻找律师的帮助。想要施暴者受到刑事处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也就是施暴者对受害者进行了极为过分的施暴行为,导致受害者受到了较重的伤害,一般来说是轻伤及以上的伤情。希望所有妇女不会受到如此残酷的对待。大家一定要记住不能对家庭暴力妥协,越妥协受到的伤害越大。答案与图片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