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儿媳妇

时间:2024-06-11 21:47:25编辑:小星

低保户审核儿媳妇吗

低保户需要审核儿媳妇的,是家庭成员就不可以。家庭成员有车的低保不予批准。据有关文件说言,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弄虚作假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拓展资料】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职工在领取最低工资或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村)生活水平;4、其他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村民)(五保除外);5、住在农村,但又没有土地,又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赚钱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6、光荣康复的士兵将下乡,因受伤等原因无生活来源或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可以申请;7、老人、子女的赡养和扶养自己的生活比较困难。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7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提高到620元。农村低成本保险的对象的对象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主要是农村居民居住在常年困难由于疾病,残疾,老体弱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恶劣的生活条件。标准制定依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农村最低生活标准,根据费用的食物,衣服,水和电需要维护当地全年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并发布和实施后报告给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根据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低保审核查不查儿媳妇

低保审核不查儿媳妇。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低保。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


媳妇是什么意思?

媳妇的意思是:1、儿子或晚辈亲属的妻子。2、妻子,叫你媳妇儿的男人,往往是恋爱时的男人会这样叫。3、泛指已婚女子。4、指仆妇。5、已婚妇女的谦称,泛指已婚的年轻妇女。近义词:子妇、新妇。例句1、王大妈有一个既漂亮又贤惠的儿媳妇。2、而孩子刚满月,媳妇又离不开,作为家里的独子,刘冰分身乏术。3、在其儿媳妇出现宫缩镇痛时,他只能雇车把儿子和儿媳妇带回里外的旧城镇生产。4、这个媳妇长得很俊俏,穿上几件时髦衣服,就显得特别好看。

儿媳是什么意思

儿媳即儿媳妇,是儿子的妻子, 古代对自已儿媳的谦称 同义词:儿媳,媳妇,半女,新妇。古代对于儿媳妇的称谓有:妇、来妇、主妇、媳、媳妇、新妇。在古代“息”意思为亲生儿子,自己亲生儿子的妻子,也被称为息妇,而新妇一词则出现于魏晋时期,新妇的意思就是儿子新娶的妻子,所以古代称儿媳也叫新妇。媳妇,部分北方方言中称妻子为“媳妇”,也为已婚妇女的通称。出自明代《元史》:后性孝谨,善事中宫,世祖每称之为贤德媳妇。

老人住院儿媳妇可以签字吗

法律分析:可以。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所以女儿是有权利签字,只需是直系亲属即可,通常只要一个家属签字即可。签字是证明了告知义务,同时签字不影响医疗行为的责任。由老人的配偶或依血缘亲疏依次为最佳签字人。若为孤寡老人概无亲属的由所在社区、村委会代签。

老人住院儿媳妇可以签字吗?

法律分析:
可以。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所以女儿是有权利签字,只需是直系亲属即可,通常只要一个家属签字即可。签字是证明了告知义务,同时签字不影响医疗行为的责任。由老人的配偶或依血缘亲疏依次为最佳签字人。若为孤寡老人概无亲属的由所在社区、村委会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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