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玉强的犯案服刑
牛玉强的父母是北京某国有企业职工,生长在该国企家属院的牛玉强从小就和院子里的孩子成了朋友。而最终也是他身边的这些“发小”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翻开1984年4月28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泛黄的判决书上用铅字记载了牛玉强和他的朋友们所犯下的“罪行”。判决书显示的牛玉强的犯罪事实,第一起是1983年5月的一天(原文没有具体时间),牛玉强和几个朋友在北京某地抢了一名路人的一顶帽子;第二起则是牛玉强和朋友与另外几个人打了一架,至于打架到底造成了对方什么样的伤害,当时的判决书上并没有法医伤害鉴定。 就是根据这两起犯罪,牛玉强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他的几个朋友则因为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被判处了死刑,不久之后便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1984年底,年轻的牛玉强怀揣着法院的判决书被押送到新疆石河子监狱,开始了他的监狱生活。牛玉强后来曾经这样向亲友描述当时的监狱生活:“大墙外面是万里黄沙,大墙里面是一群年轻的傻瓜,除了悔恨还是悔恨,只想好好干早点回家!”就这样,牛玉强和近万名罪犯一起,努力地服从监狱的各种管理规定,积极争取减刑的机会。1986年4月,牛玉强因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表现良好,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1990年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8年.
牛玉强的再次入狱
1996年,身体已经明显好转的牛玉强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河北的年轻姑娘朱某。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牛玉强就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全部告诉了这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姑娘,而此举也获得了朱某的认可。1997年夏季,牛玉强与朱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举办了一个简单的仪式。 巧合的是,就在牛玉强新婚之喜的1997年7月1日,经过第四次修改之后的新刑法正式实施,当年被用来判决牛玉强的流氓罪被从刑法中永久地删除。 遗憾的是,牛玉强和他的新婚妻子都不知道这个消息。直到牛玉强被重新收监,朱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才知道自己的丈夫正在为一条已经不存在的刑法条文服刑。2004年夏季的一天,两名新疆警察来到了牛玉强的家,告诉他监狱曾经多次来信或是给北京警方发函要求他返回监狱,甚至两度在网络上通缉牛玉强,但是他迟迟没有返回,已经被列为逃犯,所以特地前来抓捕他。牛玉强和妻子当时就傻了,自己明明就在家里待着,并且每月都要到派出所汇报思想,怎么就成了逃犯呢? 牛玉强的妻子匆忙来到派出所,找到了管片民警询问情况。当管片民警打开电脑时才发现,监狱方面确实曾经于1999年和2001年两次通缉了牛玉强。 见到派出所的民警,特别是听到了牛玉强在家的生活情况后,监狱的警察缓和了态度,并安慰牛玉强说只要他回监狱去把余刑服完就可以了。根据改判后的判决书,他的余刑到2008年4月结束。如果他表现好,还可以减刑早点回家。不管怎么说,他还赶得上看北京奥运会。 监狱警察回到了宾馆,给了牛玉强一晚上的时间收拾东西,次日前来带他回监狱。第二天早上,牛玉强在和妻儿挥泪告别后,被一副冰冷的手铐铐住了双手,继续为那顶帽子和一场打架引起的流氓罪服刑去了。从1990年他被保外就医,到2004年被重新收监,他已经在监狱大墙外面待了14年的时光。